placename:
南平縣 (traditional Chinese)
南平县 (simplified Chinese)
Nanping Xian (Pinyin)
temporal span: from -202 to 588
spatial info:
POINT point N 25.38875 E 112.20333 (geo data source: FROM_FD) 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南平县(前202-588年)治所(傅林祥编写)
汉县。⑴治所在今湖南蓝山县驻地塔峰镇东北古城。⑵属桂阳郡。东汉、三国吴、晋、南朝宋、齐、梁、陈因之。⑶隋初废。⑷
⑴《汉书?地理志上》桂阳郡领有南平县,但设置年代不详。现暂定为汉高祖刘邦称帝之年(前202)已有南平县。
⑵嘉庆《清一统志》卷375《桂阳州》:“南平故城,在蓝山县东。汉置县,属桂阳郡。后汉以后因之。隋省。唐咸亨中复置,徙县治。《元和志》:蓝山县本汉南平县,至隋废。咸亨中复置于今理。《舆地纪胜》:南平故城在蓝山县东五里。《县志》:汉南平县,今县东南平乡是。”(《四部丛刊续编》,商务印书馆,1934年,138册,第10页)
《湖南省志》第2卷《地理志》第2篇《沿革》:“蓝山县在西汉曰南平县。马王堆出土帛书《古地图》中亦绘有‘南平’县城图记。经实地调查,今县东的古城发现汉代城址及唐代遗物,说明‘古城’即汉代的‘南平’故城,也就是古代的‘蓝山县’。证明唐天宝元年(公元742)改为蓝山县,治所在今治东五里城腹雷村,以及民国《蓝山县图志》‘唐改蓝山时,迁今县东五里城腹雷村,今基地犹存,称其地曰古城’之说可信。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引县志:‘汉南平县,唐迁治改蓝山,今县东凤感乡有故城旧址。’(民国《蓝山县图志谓凤感乡改故城,即城腹古城。》宋末迁于今所。以其三迁县治,故县有‘三蓝’之号。(卷42)”(湖南人民出版社,上册,第594页)
按:湖南省人民委员会编制《湖南省普通地图集》东有古城,在钟水北岸。
⑶《续汉书?郡国四》桂阳郡有南平县(中华书局,《后汉书》,第12册,第3483页)
吴增仅、杨守敬:《三国郡县表附考证》;《二十五史补编》,第3册,2956页。
《晋书》卷15《地理下》(北京,中华书局,2册,457页)
《宋书》卷37《州郡三》;北京,中华书局,4册,1130页。
《南齐书》卷15《州郡下》;北京,中华书局,1册,287页。
洪齮孙,《补梁疆域志》卷3;北京,中华书局,《二十五史补编》,第4册,4421页。
⑷《旧唐书》卷40《地理三》:“蓝山,汉南平县,属桂阳郡。隋废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5册,1618页)
按:当是隋平陈之开皇九年(589)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