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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陽府 (traditional Chinese)

汉阳府 (simplified Chinese)

Hanyang Fu (Pinyin)

type: fu prefecture
temporal span: from 1380 to 1911
spatial info: POINT point N 30.55224 E 114.26899 (geo data source: FROM_F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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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ata source: CHGIS
source note: 汉阳府(1380年—1911年)治所(钱林书编写)

明洪武十三年(1380年)五月升汉阳州置,属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。治汉阳县(即今湖北武汉市汉阳。)领汉阳、汉川县。(1)十四年(1381年)改属河南。(2)二十四年(1391年)六月复属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。(3)清康熙六年(1667年)改属湖北省。雍正七年(1729年)德安府孝感县及黄州府黄陂县来属,辖区扩大。乾隆二十八年(1763年)安陆府沔阳州来属置,辖区有扩大。到清末治所位置不变。

注:
(1)《明史》卷44《地理志五-湖广》汉阳府:“洪武九年四月降为州,属武昌府。十三年(1380年)五月复为府,属湖广布政司。”治汉阳县,领汉阳、汉川县。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4册1073、1074页)民国《湖北通志》卷5《舆地志-沿革》汉阳府:明洪武“十三年复汉阳府,仍治汉阳,属湖广布政使司。”(台湾,华文书局,民国十年重刊本,1967年,1册,133、134页)按:当作明洪武十三年(1380年)五月复升汉阳州置汉阳府,属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。治汉阳县(即今湖北武汉市汉阳。)领汉阳、汉川县。
(2)《明史》卷44《地理志五-湖广》汉阳府:汉阳州,洪武“十三年(1380年)五月复为府,属湖广布政司,寻属河南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4册1073页)民国《湖北通志》卷5《舆地志-沿革》汉阳府:明洪武“十三年复汉阳府,仍治汉阳,属湖广布政使司,寻属河南。”(台湾,华文书局,民国十年重刊本,1967年,1册,133、134页)按:姑作洪武十四年(1381年)改属河南。而《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之书》卷19《汉阳府-建置沿革》:“本朝属湖广布政司。”按:其书《凡例》后曰:“洪武十七年岁次甲子闰十月二十七日进。”(此书未正式出版)疑取材自十三年或十四年时行政编制。
(3)《太祖实录》卷209洪武二十四年六月丙子:诏“沔阳、汉阳、黄州、荆州四府,蕲、归峡三州仍隶湖广。”(《明实录》,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,《英宗实录》5册,3122页)《明史》卷44《地理志五-湖广》汉阳府:洪武十三年“属湖广布政司,寻属河南,二十四年六月还湖广。”(北京,中华书局,1974年,4册1073、1074页)当作洪武二十四年(1391年)复属湖广等处承宣布政使司。
(4)《圣祖实录》卷23谓:康熙六年(1667年)七月甲寅:“将河南等十一省,俱留布政使各一员,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。至江南、陕西、湖广三省,俱有布政使各二员,驻札各处分理,亦应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,照驻札地名称布政使。”(《清实录》,北京,中华书局,1985年,4册,315页)按:当时有湖北布政司(湖北省),汉阳府应改属湖北省。而清《嘉庆一统志》卷338《汉阳府一-建置沿革》:汉阳府,明属湖广布政使司。“本朝因之。康熙三年(1664年)属湖北省,领县二:汉阳、汉川。雍正七年(1729年),以德安府属之孝感县、黄州府属之黄陂县来隶。”(《四部丛刊续编》,商务印书馆,1934年,124册,2页)与之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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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by: China Historical GIS [Harvard University and Fudan University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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